原标题:书法美学二题
书法退出社会实用流通已经许多年了,但社会的书法热却方兴未艾,究其原因,还在于中华民族与文字书写有着同存共生的渊源。书法美是民族文化传承积淀形成的群体书法情结,探求书法美的渊源,更需要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积淀和审美心理结构的形成上寻找答案。
群体书法情结,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首先,神圣化的崇拜。汉字在形成早期,是因其神圣性而被顶礼膜拜的。公认最成熟的早期文字是甲骨文。甲骨文主要是巫师通过法事进行占卜而记下的文字。这些文字虽然是人书写的,其文字功能却是传达上苍旨意、替天代言的,是代表天意的字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些文字决定着整个族群的命运,审度着众生的祸福。那时人们对文字的态度就是视若神明、绝对服从。人们与文字建立的原始关系,必然产生久远的影响。继甲骨文之后兴起的就是金文。金文已经不是天意或神语,而是人类自己思维的语言。金文是铸在金属的礼器上用来祈祷供奉的。这种文字书写是人们对天、对神、对祖先的倾诉,是与天、与神、与祖先交流的途径。这种神圣与虔诚也是不言自喻的。再之后的小篆,是体现天下同书国家意志的产物,是皇权一统天下的权威性、强制性在文字上的表现。小篆之后是隶书。隶书是官府衙门公文的专用文字,官方的安民告示、命令旨意,都是通过这样的文字方式与百姓沟通的。这些沟通方式本身,就无形中赋予隶书以特殊的统治色彩。对于官本位思想严重的中国大众来说,这些文字书写方式对群体文化心理的构成具有巨大的统治力和影响力。在民族文化传承中,从早期就形成了群体性的对书法的“神圣化崇拜”。
其次,人生奋斗的捷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书法之途延展着诸多梦幻般的改变人生的路径。从秦始皇开始,统一文字重视书写;西汉王朝开始,重视文书,设“尚书”“史书令史”等专门写字的官职,选拔隶书高手任用,为天下书者拓展了一条“书而优则仕”的路。科举制度的实施,是对以书取人制度的变相延深与扩张。科举考试是以八股文谈古论今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卷试,其书法水平的优劣,往往是考官、尤其是皇帝法眼中的重要因素。书法好不一定能行,但书法不好是一定不行的。写一手好字,即使走不上仕途,社会上仍有许多岗位需求,如私塾先生、师爷、账房、代人写信立状等等。中国人利用读书写字来实现人生价值,一直是一条奋斗之路、梦想之路。
再次,大众趣味的追求。在大众传统的意识中,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会写,才能算是有文化。书法作为实用性方式退出社会流通已经许多年了,但包括书写、欣赏、交流、收藏在内的大众书法热却有增无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喜爱精美的书法作品,都对书法好的人敬重有加,都有过希望自己也能写一手好毛笔字的愿望。而历代统治者,都对书法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上行下效,蔚然成风。
以上简约地描述了书法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与民族大众在精神上、审美心理上以及社会生活上的密切联系。这些联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特质和比重,但是这些联系却不因时光的流失而消失,而是转化为民族文化的基因、积淀为大众个体审美趣味而保留下来,并传承至今。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包括审美感觉在内的人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五官,看似是自然的,其实也是社会的;眼睛和耳朵的审美功能和价值取向,看似是后天培养的,其实也是历史积淀的。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人们与书法的关系,由实践理性转化为直觉感性,由社会行为化为个体品位,由历史变革转化为心理结构。这种由文化传承积淀形成的群体书法情结,是当今人们延续着对书法热情的最重要、最深刻的基础,也是书法美的源流。
书法能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群体心理情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汉字形态绵延不断的历史延续性。在古代世界文明史格局中,使文字具备艺术发展的可能性的原始形态,有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即“圣书文字”;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古希腊的克里特人的象形文字;美洲的玛雅文化中的文字等等。它们都曾经以图形来表意,有如绘画的简略形态。问题是,在从公元前的10世纪到15世纪之际,都迅速地被拼音文字所取代。于是,人们对原有象形文字的认知与情感折断了。而中国文字通过对图形与描画的简约与符号化处理,延续了作为“表意(象)”文字的传统,确保人们对文字认知的对象和情感得以延绵不断、始终如一、血脉相承地流传了下来。
因此,我们在欣赏书法艺术的同时,一定把书法放到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审视与思考,防止因艺术化而带来的偏执与缩微。
关于书法艺术的定义
关于书法艺术定义的观点很多,笔者对书法艺术的定义是“以汉字书写为基础法则的笔墨造型艺术”。
这一定义的提出是从这样几个方面考虑的:
首先,定义概括了书法历史演进的过程,体现历史发展与逻辑关系的一致性。从“汉字书写”到“笔墨造型”不是简单的概念递进,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的。这既是书法历史的演进过程,也是书法发展的逻辑进程。书法美学的研究也将沿着这个历史脉络推演逻辑联系,从而达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同时,“书写”与“造型”两个概念的递进,还标示了书法由实用到艺术的转化。书法经历了由实用,到实用与观赏的两重性,到实用性基本消失成为真正艺术三个阶段。书法艺术的“定义”应当概括这种历史与逻辑的递进性。
其次,界定了书法艺术以汉字基本形态为依托的原则,强调了书写“基础法则”的重要作用。“书写汉字”是书法艺术最重要的形态依据,是书法艺术不可脱离的基础。书法脱离了对汉字的书写,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沦落为三流水墨画。但是,汉字“书写”与“书法”又是有本质区别的。“书法”与“书写”质的不同在于书者是按照“法则”进行“书写”。这中间发生的基本变化,一是书写者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书写由客观实用为主向主观表达为主转变;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拓展了书写者个人内心表达的自由度。二是手段、工具更加丰富,简单的笔墨发展成文房诸宝,承载字的质地也从兽骨发展为无限丰富的材质;三是由单纯写“字”发展为写“法”。
再者,强调了“笔墨”作为书写工具的独特性和主导性。说到中国书法的成就,毛笔的作用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书不依笔字无成,就是这样一支简单绵软的毛笔制造了中国文化的神奇与辉煌。工具绵软,却刻画出刚劲;八方着力,孕育着无穷变幻。似乎正是这种简约柔软,激发出书者无穷的征服力,历练出十八般武艺;同时也越发显出简约柔软的书写工具的无比深奥。恰似一个温柔清丽的小巧女子,让一个强壮的七尺男儿焕发出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创造力,两者珠联璧合、水乳交融,上演了一场流传千古、至今未散“书写”大戏。毛笔书写,用一个字概括就是“难”。用简单的工具创造无限丰富的文字形态,确实需要滴水穿石的功夫和梁悬锥刺的毅力。但正是因为难,人们才觉得神奇、珍贵。“难”是审美中一个很有吸引力和说服力的“杀伤”利器。
另外,强调了“笔墨造型”的艺术特征,具有鲜明的艺术种类的个性标示性。以“汉字书写”为基础的“笔墨造型”,划清了书法艺术与其他造型艺术的界限。
书法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构创独特、品格高雅,其艺术定义应当具有一个既一目了然的概括性,又具有让概念辩证运动的空间感。希望它能成为一粒优良的种子,从这里萌发、成长、开花、结果,最后完成理论体系的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