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运输管理专业的240名大二学生,“双十一”后,被学校派往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实习,从事快递分拣,每天工作10个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而快递公司临时工的薪水是每小时14元。他们的专业与快递毫无关系,但这样的实习必须要去,因为关系到学分,没有学分就毕不了业。对此,学校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学生们去快递公司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但在快递数量激增的时间段去,时机上确实有些敏感。
判断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非常容易,大凡有正常判断力的人,大凡道德处于社会平均水准的人,应该都会对这件事情感到痛心和愤怒:一所学校,居然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输送到企业中去,廉价到近乎于免费。进而难免会产生深深的怀疑:这还是学校吗?这还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吗?
但就是这样一件错误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们的教育机构居然干出来了,还干得理直气壮,名正言顺。作为教育者,道德水平降到社会平均线以下,真是可悲。而道德堕落的背后往往是利益在作怪,可以想象,这背后未必没有利益输送。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主持这事的机构和个人,难道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或许已成为学校或者某些个人赚钱的工具。
因此,这件事情不能媒体报道一下就烟消云散,再无下文。当下首要的工作,就是对整个事件进行彻底的调查,看看有无利益勾连、暗箱操作之处。如果有,就要严肃地处理,乃至不惜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也要追究责任,不能就一句“工作失误”
一笔勾销。既然是失误,就必须要有人为失误承担责任。
况且这已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报酬高低的问题,一个专业是否对口的问题,而是作为一所学校,道德沦落、价值观混乱的问题。学校本身就承担着培养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的重任,自身不堪至此,又何以正确地引导学生呢?出了这样性质严重的问题,如果不追究责任,那教育就真的没有希望了。对于涉事的企业韵达快递来说,也不能置身事外,而是必须承担补偿学生的义务,承担配合调查,向相关部门和公众交代真相的义务。
除了追究责任,笔者认为还是要建章立制,从法律上、制度上维护学生的权益,约束学校的不当行为。
事实上,近些年来,一些学校把学生集体派往企业实习,从中牟利的行为不时见诸媒体报道,可见在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已成一种现象。这就需要引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重视,从部门的政策法规到国家法律,都应该做出禁止性决定,严禁学校以实习的名义,以学分为要挟,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向企业输送。
同时,更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教育机构的价值观都变得如此混乱、如此功利,没有底线。这样的风气如果不加以整治,我们又怎么能够指望没有底线的学校培养出合格的劳动者呢?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