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观察网(岳晓峰 通讯员林俊) 近年来,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并规定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在辖区文体事业上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为下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为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民治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着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管理体系,出台了《民治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与专业体育公司合作,购买日常维护、引进保险制度,与日常单位签定管理协议,有效推进了公共文化设施正常使用运转,保障了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安全。
服务效能不高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散、乱”问题,文体场所匮乏,他们探索公共文化空间拓展新模式,积极与深圳出版发行集团、辖区股份公司、小区物业及经营性文化机构等合作模式,利用公配房建立全民阅读中心、牛栏前传统文化体验中心、中航天逸团队孵化基地等打造特色文化活动阵地。
激活社区文化活动,实现群众文化自治,有效地推动文体场所有序发展。在公共文化建设中,民治街道文体中心利用经营性文体机构的专业人才资源和场地空闲时间段,以适当补贴水电费和购买教师专业文艺服务的合作模式,免费为居民提供活动场地和文艺指导,让老百姓就近享受到文化服务;利用社区图书馆群众基础广、文化活动需求大、易搭建文化交流平台的特点,从社区图书馆中精选出部分活动空间较大、条件比较成熟的社区馆作为社区文化活动室试点。利用社区文化骨干领头人作用,在广场开展健康有序的日常活动,扶持民间团队驻点社区文化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和弥补短板、推进均衡发展的创新做法,积累成功经验。
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均等、惠及全民,他们关注劳务工较为集中的区域的留守儿童问题,帮助家长解决孩子下课后家长下班前无人看管的问题,民治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依托“四点半学校”、图书馆等开展各类特色课程、作业辅导、组织开展大型主题活动,并将公办教师、社区团队骨干及社会热心人士纳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事业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将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实现了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缓随机状态 ”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主任李娟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将改变文化服务建设与管理最怕‘缺斤短两’和‘单打独斗’,将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加强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解决侵占文化用地、挪用文化服务资金等问题,转变百姓‘只有政府办文化’的思想起到重要作用。”
李娟告诉记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鼓舞了像他们这样的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士气,让他们看到了政府加大文化建设的决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广大文化工作者捍卫文化疆土的重要力量。”